嚴磊輝指碼頭員工證寫Sakoma屬行政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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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4-03 17:2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4-03 17:26
香港國際貨櫃碼頭董事總經理嚴磊輝,否認有傳媒報導,指他是碼頭其中一間外判公司董事。指報道與事實極度不符,有誤導成份,影響公司聲譽,會向壹傳媒追究法律責任,及作出賠償。他強調,壹週刊報道中所指自己出任董事的Sakoma成功及Floata富大公司,並非外判商,而是和記港口信託旗下公司,透過服務合約聘請外判商,為集團及其他公司提供服務。Sakoma目前已無再與承判商簽合約,工人出示的工作證,承辦機構一欄寫上Sakoma,是沿用舊有寫法,屬於行政失誤,有誤導成份,又指工作證只是用作員工入閘,並無其他功用。
嚴磊輝又指,外判商永豐的股東與和黃絕無關係,強調和黃集團、他本人及和記港口信託系內的高級行政人員,都不是任何外判商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