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晚上就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工潮禁制令的案件作出裁決,法官陳美蘭決定維持原有禁制令中,工人不可以擅自進入與佔據碼頭的條文,但決定放寬容許部分工人進入碼頭一些特定範圍,以游說他人參與罷工,而他們不能作出滋擾社會安寧、堵塞出入口和恐嚇等違法行為。法官宣布暫時休庭,與訟雙方正討論,可以容許多少人和進入碼頭哪些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