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工潮持續第九日,高等法院晚上裁定,延長星期一發出的禁制令,維持罷工工人不能擅自進入與佔據碼頭的條文,但法官陳美蘭決定,放寬容許八十人進入碼頭的停車場,以游說他人罷工,他們不能作出滋擾社會安寧、堵塞出入口和恐嚇等違法行為。而訟費由工人一方支付。協助工人的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說,雖然法庭維持禁制令,但容許八十人進入碼頭游說罷工,是工人一方的勝利,可增加談判籌碼,對於法官基於安全考慮,不批准他們原先提出的一百名工人進入碼頭以及佔據多條行車線,李卓人表示尊重裁決,會與工會代表商量,如何安排人手,但強調不會以罷工基金支付訟費,相信法援可解決訟費問題。有貨櫃碼頭外罷工的工人認為,裁決顯示罷工行動進一小步,希望獲准進入的工人,可以繼續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