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落案起訴南丫島海難的兩名船長,包括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以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各三十九項誤殺罪,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另外,五名涉案船員須在本月中旬到警署報到。

警方去年十月國慶日晚上,接獲報案,指榕樹灣對開海面有兩艘船隻相撞,意外引致三十九名乘客死亡,九十二名乘客受傷,警方事後拘捕兩名分別五十四歲及五十六歲的船長,以及五名年齡介乎五十至六十三歲的男船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