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難兩名船長被控誤殺罪押後至下月九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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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4-11 14:5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4-11 14:58
南丫島海難,兩名涉及的船長,包括南丫四號的周志偉,及海泰號的黎細明,各被控三十九項誤殺罪,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九日,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在庭上表示,控方需時處理文件,要求押後。兩名船長的代表律師都同意。兩人各獲准以二萬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准離港。另外,五名涉案船員須在本月中旬到警署報到。海難發生在去年十月國慶日晚上,兩艘船在榕樹灣對開海面相撞,導致三十九名乘客死亡,九十二人受傷,警方事後拘捕兩名分別五十幾歲的船長,以及五名船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