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兩名船長被指嚴重疏忽致三十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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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4-11 15:4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4-11 15:48
南丫島海難,兩名涉及的船長,包括南丫四號的周志偉及海泰號的黎細明,各被控三十九項誤殺罪,指他們嚴重疏忽,沒有保持適當瞭望或採取有效措施及步驟,避免與另一艘船隻碰撞,非法殺死南丫四號上三十九人。兩人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九日,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在庭上表示,控方需時處理文件,以便準備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兩名被告各獲准以二萬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准離港。另外,五名涉案船員須在本月中旬到警署報到。海難發生在去年十月國慶日晚上,兩艘船在榕樹灣對開海面相撞,導致三十九名乘客死亡,九十二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