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說,政府成立委員會,用三年時間研究標準工時,反映餘下任期內一定不能立法,批評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失職。他又說,現時全港有三十四萬名打工仔,要無償加班,佔需要加班的打工仔一半,平均每星期加班八小時。勞工顧問委員會資方委員何世柱認為,打工仔平均每周工時是四十八至四十九小時,不算太長,而並非所有人超時無補水,無補水的人當中,四分之一是管理階層,他們本身薪酬較高,亦是自願加班。他說,外國在立法時,會豁免某個薪酬水平以上僱員,適用標準工時。他又說,標準工時涉及三百多萬名僱員,可能要將工種,由月薪計改為時薪,要小心研究,充份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