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去年趁前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向 座駕車隊拋下一件印有內地民運人士李旺陽肖像的上衣,被控公眾地方妨擾罪,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表示,吳文遠的行為並無影響車隊,而控方未能提供證據,證明當時有多少政府官員隨行,亦不能證明車隊周圍範圍是公眾地方,所以裁定罪名不成立。吳文遠在庭外表示,今次被控是政治打壓。去年六月廿九日,吳文遠在東涌向胡錦濤的車隊,拋下印有李旺陽肖像的上 衣,警方半年後拘捕吳文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