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批評新聞處未有善用免費宣傳渠道
本地
發佈時間 2013-04-17 15:2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4-17 15:26
審計署批評新聞處未有善用免費電視頻道的政府訊息播放時段,反而花錢於不同報章重覆刊登招聘廣告,及爭取巴士站的海報燈箱數目;不理銷量及收回成本原則,大量印刷政府刊物,兼花錢租用倉庫,存放滯銷刊物,枉花開支接近一千萬元。審計署建議,多利用網站及電子方式,刊登政府招聘及招標公告,編排更靈活的政府訊息播放時間表,鼓勵電視台在不同時段播放。新聞處表示,會與各部門研究,制定推廣訊息指引,並透過政府網站及手機程式,擴大政府刊物的接觸面,減低印刷刊物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