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長指廉署餐費分單涉原則問題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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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4-18 10:3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4-18 10:32
最新一份審計報告關注,廉政公署餐飲費用超出人均四百五十元開支上限。其中一次、同一晚上廉署將晚餐及甜品費用分開兩餐申報,以合乎要求;另一次用餐則人均收費1045 元,以宣傳費用報銷。審計署長孫德基在本台節目中表示,兩個情況都涉及原則問題,促請廉署檢討,包括日後由部門首長批開支的指引,及如何將費用分類都值得思考。他又指,審計署翻查廉署多項帳單,認為兩宗個案只是個別情況。孫德基認為,政府機構受市民監察,應堅守四百五十元餐費開支上限。他強調,審計署的調查持平獨立,開展調查前並沒有知會行政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