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壹週刊月初一份報道是誹謗,嚴重影響公司聲譽,令公司捲入醜聞,認為壹週刊誤導公眾,要求法院頒令禁制壹週刊刊登相關內容,並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