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涉詐騙租津案今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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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4-22 13:5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4-22 13:58
前發展局長麥齊光及前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串謀詐騙政府租金津貼合共七十萬元,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兩人在庭上否認串謀詐騙,及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共六項罪名。控方在開案陳詞時表示,麥齊光與曾景文在八十年代,互租北角城市花園單位,虛報在租用的單位中無財務權益,控方質疑,兩名被告是租住單位的實際業主,指兩人在同時間,購入同大廈,同樣大小和座向的單位,以相同租金租給對方,各自取得所租單位出售時的得益,指他們有預謀欺騙政府。而兩人與對方妻子簽訂租約,但登記的地址並非實際住址,以避過政府的查問。另外,控方透露,曾景文去年,曾將一封聯合聲明的草稿電郵給麥齊光,計劃對外解釋,互相授權對方出售單位事宜,聲明最後沒有公開,但控方認為被告旨在虛構故事,誤導傳媒和執法單位。案件明日再審,審期預計為十二日,將傳召十五名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