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十一名認可車輛測試員偽造適行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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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4-23 19:1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4-23 19:18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十一名現職及前任認可車輛測試員,控告他們串謀偽造車輛適宜路上使用證明書,他們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下月十四日審訊。被告各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不得離開香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十一名被告,年齡由三十六歲至五十一歲,都是現職或曾經任職於「大昌汽車」九龍灣車輛測試中心。這個中心是運輸署指定驗車中心,可以為六年或以上車齡的私家車及輕型貨車,作續牌前檢驗。控罪指他們,涉嫌在零七年三月至前年十一月期間,串謀其他人士製造虛假證明書,令運輸署確信有關車主,提交合格的證明書而為車輛續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