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務員指當年汶川賑災款項有一定監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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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4-24 07:0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4-24 07:02
零八年「五一二」汶川大地震,特區政府及慈善團體合共捐助一百億港元,協助災區重建。當時參與協調的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副主任譚仲麟憶述,資金按項目進度而分階段撥款,有一定監察效果,但難以排除地區政府有人混水摸魚獲益,指當年的工作猶如瞎子摸象,可以做得更好。當年率領本地專家前往災區協助重建的黎廣德建議,從賑災撥款預留部分,作為本港專家到當地視察重建進度和質素的開支,以確保款項用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