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被揭發在2010年底,兩度在灣仔的五星級酒店,設宴款待內地官員,人均消費過千元,遠超廉署酬酢開支人均450元的上限。廉署回應查詢時表示,兩次宴會都是由當時擔任廉政專員的湯顯明宴請,承認兩次晚飯的人均消費超過上限,但由於事前已得到湯顯明的批准,因此並無違反《廉政公署常規》。前保安局長、新民黨葉劉淑儀認為,湯顯明不應自己批准自己,超出酬酢開支上限款待賓客,認為廉署應深刻檢討,避免這些做法成為習慣。她又認為,如果政府認為有需要追究,可要求湯顯明補回差額。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要求,政府交代湯顯明款待其他地方官員及送禮的安排,包括款待的次數、目的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