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五十七歲男子,涉及電話騙案,洗黑錢罪名成立,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二十四個月。警方鑑於電話騙案愈趨嚴重,向法院申請加重刑罰,獲法官接納,將被告刑期加至三十二個月。

案發在去年十一月,一名女子收到陌生男子來電,訛稱她的女兒欠債被人脅持,要求事主繳付十萬元,事主確定女兒安全後報案。事主應騙徒要求,到尖沙咀九龍公園外的花槽交付款項,埋伏的警員成功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