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繼續審理前發展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騙取租金津貼案件。在買賣合約的檔案中,有列明客人要求律師做一份信託聲明書。負責的律師黎世安指,信託聲明書是由註冊業主做的聲明,證明有關物業是由另一人擁有,買樓的錢亦由該名真正業主支付。他又指,若客人於田土廳登記信託聲明書,會公開真正業主身份,但可保障真正業主的業權。

他指,有同麥齊光和曾景文討論過信託聲明書,但不記得內容。而所有文件檔案中並沒有信託聲明書,相信最終沒有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