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三名立法會議員,包括陳偉業、黃毓民及陳志全,被控在前年七一遊行當晚,佔據中銀大廈對出行車線,構成非法集結,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裁判官至中午仍未讀完判詞,下午繼續。裁判官指黃毓民作供時表示,只是按遊行路線前進,無計劃到禮賓府,而他指揮其他人圍成人鍊只為維持秩序的說法不可信,而控方證人的證供則誠實可靠。對於黃毓民在聆訊時指裁判官引導檢控,裁判官指他有責任引導審訊,強調角色獨立。由於法庭座位有限,到庭聲援的人民力量支持者需站立旁聽,令法庭無法關上大門,需休庭再作安排。裁判官宣讀判辭時,因為旁聽人士的手機響聲,而多次被打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