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兩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陳偉業,前年七一遊行當晚佔據中銀大廈對出行車線,在東區法院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同案另外兩名被告,陳志全及另一名成員,由於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十六日判刑,黃毓民及陳偉業獲准繼續保釋。黃毓民及陳偉業聲言無論判刑如何,都會上訴至終審法院,他們會繼續在立法會拉布,黃毓民說,法官指他是不誠實的證人,判詞斷章取義,明顯有針對性,會進行司法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