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南丫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報告指,港燈南丫四號沒有配備兒童救生衣,是導致乘客罹難的一個原因,又批評海事處對載客船隻監管制度存在嚴重問題,有必要作出改善,尤其是承擔責任的態度及透明度方面。

報告提出一系列建議,包括海事處應檢查及核實載客超過一百人船隻的水密分艙標準,載客超過一百人船隻必須安裝船舶自動識別系統、避碰雷達、甚高頻無線電、與及在駕駛室配備火箭式降落傘照明彈,船長至少每五年要進行體格檢驗及視力測試,並要在黑夜及能見度較低時,加派一名瞭望員當值,船上亦要備存應變部署表,以便船員分工應變。另外,報告又建議,各類船隻都要為船上每名兒童備存足夠的救生衣,並應考慮提供嬰兒救生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