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今日調高最低工資,由以往的每月一千三百元,調高到一千五百五十元,並將省內以往最低工資水平較低的地區,都統一至同一水平。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亦在今日正式實施,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如果低於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經責令但仍逾期未補足差額,會面臨按照應付金額五成至一倍加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