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建議撥款四十五億元,落實財政司長在預算案提出,為全港住戶提供一千八百元電費補貼的紓困措施,暫定今年七月起,連續十二個月向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注入最多一百五十元補貼,並容許未用補貼轉撥至其後月份,有效期至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工聯會王國興擔心,有議員就財政預算案撥款拉布,會影響政府發放電費補貼。民建聯李慧琼認為,計劃長期忽略「N無人士」,批評政府無認真思考兼顧基層人士需要。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梁悅賢表示,除非當局有方法識別不同電錶用戶,否則就需要透過其他紓困措施協助,又表示電力公司需要兩至三星期準備推行電費補貼,如撥款最遲未能在六月中提交財委會,計劃可能要延誤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