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在一個電台節目說,本星期三一批遼寧旅客投訴旅行社安排接載的旅遊巴遲到個多小時,要求每人賠償三千元,是要求過份,不同意旅行社賠錢,因為並無賠償準則,容易造成爭拗,他建議內地旅客若要索償,應向報團的內地旅行社交涉。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認為,今次是個別事件,他承認近年多了投訴,涉及旅客無理取鬧,可能與內地旅客透過網上資訊,獲知投訴渠道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