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范椒芬:提名委員會有廣泛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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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5-05 13:1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5-05 13:18
行政會議成員兼港區人大代表羅范椒芬,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香港必須根據基本法,就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成立提名委員會;無論喜歡與否,人大常委已決定提名委員會由四個界別組成,必須依法辦事,又認為按選舉委員會方式組成提名委員會,有各階層參與,具有廣泛代表性,社會亦可就委員會的具體組成、應否擴闊選民的基礎等,再作商討。羅范椒芬又認為,能否參選特首與政治取態無關,但她質疑,對抗中央的人當選特首,如何能同時效忠特區及中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