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十九歲男子,涉及兩宗電話騙案,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六個月。案發在零六年一月,兩名女子分別接獲陌生男子來電,訛稱家人因欠債被人脅持,要求兩名事主繳付五萬元及兩萬元欠款,其中一名事主確定家人安全後立即報警;另一名事主依指示,將兩萬元存入一個銀行戶口後發現被騙。警方追查後,鎖定被告,但已潛逃內地,到他今年三月經羅湖入境時將他拘捕。調查顯示,他在零六年年初,在本港一間銀行開設戶口,並將提款卡及密碼,以兩千元人民幣,售賣給一名內地男子。他被控兩項串謀處理犯罪得益的罪名,俗稱洗黑錢罪,最終兩項罪名成立,每項罪名判監六個月,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