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扶貧小組委員會討論制訂貧窮線。社福界張國柱認為,應以「可動用收入」,而非「家庭住戶入息」來制訂貧窮線。他以公屋及私樓租戶作比較,若果兩者同樣月入一萬元,公屋住戶因為繳付的租金較低,可動用收入一定會比私樓租戶多,故以「可動用收入」制訂貧窮線會較公平。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認為技術上有難度,因為政府統計處的調查並無收錄相關入息數據,以「可動用收入」需要計及住戶的整體開支模式,但統計處每五年才會進行一次相關調查,政府無法每年更新貧窮數據,亦難以監察扶貧政策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