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收到市民投訴,指一座工廈涉嫌違反土地契約,經營寵物殯儀服務。市民向地政處投訴八年,但由於處方執法寬鬆,令工廈經營寵物殯儀服務的單位,先後由兩個增至七個。公署調查後,發現地政處只向單位業主發出警告信,直至公署介入,才以釘契方式執法,公署認為,地政處的做法予人錯誤訊息,以為不優先處理等於永不處理,促請地政總署跟進。地政總署接納調查的結果及建議,同意處理個案時可以更積極,並適時加大力度,但對於遇到極度不合作的業權人時,行動無可避免會被拖長,已要求各分區,處理同類個案時,採取更迅速的執行契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