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智健私人秘書虛假陳述罪成判監准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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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5-13 15:29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5-13 15:29
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私人秘書戴慧娟,早前承認兩項作出虛假陳述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星期,緩刑十二個月。裁判官指,案情嚴重,不過考慮她並無阻礙廉署調查一宗涉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的案件,而她過往品格良好,並無案底,對公益事業有貢獻,判以緩刑。
廉署早前調查許仕仁案件,邀請被告協助調查,她聲稱以個人資金,購買跑馬地禮頓山一個單位,單位買賣與其僱主毫無關係。而事實是資金來自僱主榮智健,而售樓所得,亦已轉給榮智健。她其後被控故意作出虛假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