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不受理無線電視尋求司法覆核,反對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新免費電視牌照。法院指,當局只是提出發牌建議,並非最後決定,仍要等候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審批,而現階段亦未見無線電視受到不公平對待,駁回司法覆核申請。

無線電視指無足夠及全面機會向通訊事務管理局表達意見,質疑管理局提交行政會議建議發牌的報告,製作不合法,但判詞說,報告只是建議性質,行會有不同參考資料,不一定要跟從報告書,現時無線電視仍可向行會表達意見,亦看不到無線電視利益嚴重受損或不公平對待,而即使最後行會按報告建議決定發牌,而報告書亦真的不合法,無線電視仍可提出司法覆核,現時提出是言之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