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中表示,自審計報告公布後,已在短時間內加強內部機制,並在本月初收緊離港公幹、公務酬酢開支及致送紀念品的規定,並發出新指引,列明職員要有絕對需要執行職務,或有關職務對履行廉署職能大有裨益,才會獲批外訪,同行人數亦應減至最低,而行程亦應盡量簡短,只包括公務活動。公務酬酢開支方面,廉署規定只可邀請款待與公務有直接關係的賓客,嚴禁分拆酬酢開支的帳單等。至於致送紀念品,廉署人員應盡量避免交換禮品,廉署亦禁止向個別人員餽贈禮品等。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表示,廉署的新指引,對內部有約束力,如有廉署人員違反,可被紀律處分,認為新指引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