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的士司機因為多收五毫車資,被控濫收車資,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控方決定撤銷起訴,涉案的五十七歲司機譚開志說,事件擾攘多年,令他身心俱疲,對於被控感到無奈,希望政府交代起訴原因。警方表示,不會回應是否執法過嚴,指決定撤銷控罪的是律政司,警方只是按指示辦事。交通諮詢委員會交通投訴組小組委員會主席崔志仁表示,如果有投訴人堅持要控告的士司機,他們都要按既定程序,交由警方跟進,但承認制度有需要檢討。工聯會議員鄧家彪認為,司機和乘客一般都互相體諒,今次只是因為五毫的差額,而鬧上法庭,是浪費公帑,他建議修例加入豁免條款,容許司機按錶多收五毫,並進一步在的士推廣電子繳費。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認為,交諮會及警方應衡量是否值得將事件訴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