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回應傳媒查詢表示,主席張震遠一直恪守利益申報的規定,自零七年出任主席以來,他從未出席負責審閱項目標書的招標委員會,以示公正。市建局指,招標委員會亦有多項措施,確保公正性,包括在完成討論標書條款前,委員不會知道標書來自那一家公司,而在招標委員會及董事會,相繼確認所選中的標書後,主席會在會議上,當眾撕開信封,揭曉中標公司的名稱。聲明指,招標程序均有向廉署尋求意見,並根據廉署的建議改進。局方又指,董事會在討論任何合約時,董事須在會上披露是否有直接或間接的利益關係,即使是主席,若未經董事會成員的特別許可,亦不能就有利益關係的項目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