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陳偉業非法集結判刑五及六星期可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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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5-21 10:1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5-21 10:18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陳偉業, 前年七一遊行後,再召集群眾佔據中銀大廈對出行車線,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黃毓民被判入獄六個星期,緩刑十四個月。陳偉業入獄五星期,緩刑十二個月。兩人同被罰款四千八百元。裁判官指,黃毓民判刑較重,因為他在作供時偽稱被警員推倒。陳偉業在進入法院前表示,無論判刑如何,都是榮耀,會抗爭到底。在法院外, 有約五十名兩名被告的支持者聚集聲援,而愛港之聲二十多名成員亦在法院外聚集,支持警方執法。警方架起鐵馬隔開兩批人,期間雙方對罵,亦有人企圖衝入對方陣營,被警員拉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