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和陳偉業,前年七一遊行後佔據中環行車線,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分別被刑六星期及五星期,獲准緩刑。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根據《基本法》,如有議員被判監一個月以上,有議員動議將他解職,並經立法會在席議員三分二通過,便會被解除職務。又根據法律顧問意見,緩刑不會影響有關條文執行。被提要出解職的議員,在進行解職表決時要退席。

工聯會王國興表示,他不會提出解除兩名議員資格的議案,但若有議員提出,他會支持,又認為任何公民抗命不可凌駕法律之上。民建聯譚耀宗表示,現階段未有決定會否提出及支持議案,會再研究基本法及與建制派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