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歲男童張睿霆,前年在屯門醫院接受頸椎手術後,昏迷十八日死亡的案件,死因庭五名陪審員一致裁定死於不幸。陪審團建議,日後進行高風險手術時,醫生必須詳細解釋風險,並紀錄在手術同意書上。醫生亦應全程留在手術室,直至病人完成拔喉,又建議醫院加入危急創傷急救課程。死者母親離開法庭時指,聆訊證明兒子是死於青黃不接、錯漏百出的醫療體系中,形容兒子是用他的生命,為醫療體系上了寶貴一課,期望公眾可以監察醫管局作出改善。至於會否再追究責任,交律師研究。屯門醫院再就事件,向張睿霆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會繼續同死者家屬保持溝通,全力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