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陳偉業判監逾月准緩刑有議員擬提罷免
本地
發佈時間 2013-05-21 19:5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5-21 19:56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和陳偉業,前年七一遊行結束後,帶領示威者佔據中環多條行車線,因非法集結等罪名,在東區裁判法院判處入獄但准緩刑,其中黃毓民判監六個星期,緩刑十四個月,陳偉業判監五個星期,緩刑十二個月,裁判官指,濫用遊行示威自由破壞安寧,有違社會長遠及整體利益。而黃毓民訛稱被警員推倒,因此判刑較重。黃毓民及陳偉業都聲言會上訴。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說,根據基本法,若議員判刑一個月以上,而又有議員動議解除他們的資格,並獲三分二出席議員通過,相關的議員會失去資格。謝偉俊表示,可能提出罷免動議,以免涉事議員側側膊,有建制派議員表示會支持議案,但多名泛民議員就表明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