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顯明指廉署採購烈酒前必須先得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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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5-24 09:5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5-24 09:56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廉政公署宣傳及酬酢開支,進行第二次公開聆訊。議員黃毓民指出,湯顯明上任廉政專員後,廉署社區關係處才開始採購烈酒,認為社關處存放酒品的情況異乎尋常。湯顯明解釋,廉署自2006年開始和內地交往頻繁,不同酒品是供接待之用,廉署已考慮到接待對象及習慣。他又表示,未能記起每次採購是誰人作出建議,但承認每次採購都必須事先得他批准,因此他是知情。正接受刑事調查的湯顯明,帶同三名律師出席聆訊,他在帳委會作供前先進行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