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總工會近年收到超過五十宗保險從業員有關合約問題的查詢或投訴,主要關於簽署合約時,保險公司未有向見工的人,詳細解釋合約內容。有員工發覺合約條款中,列明保險銷售額如果未達到公司的指標,公司有權追討受僱期間的底薪及佣金;有個案就因為銷售額未達標,被公司解僱並追討高達三十萬元的款項。

保險業總工會認為對員工不公平,批評做法令員工白白為公司工作,但沒有收益,又呼籲入職人士要先了解合約內容,根據自己的能力認真考慮才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