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關注性暴力團體,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反映,性暴力受害人,出庭作供時申請屏風有困難,最終不願出庭作供。團體指,受害人作供時,會遭受二次創傷,有必要得到保護,又指有例子因為受害人不願出庭作供,控方最終要撤銷檢控。多個政黨的議員都要求,在性罪行受害人在庭上作供時,常態化設置屏風。司法機構代表指,現時習慣法下,設置屏風要由法官批准,要由控方提出申請,又指現時法院每層都有設置屏風,法庭會視乎案件處理,控方愈早提出予法庭考慮愈好,會積極考慮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