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發表聯合聲明,澄清有報道指,警方去信證監會要求全權調查商品交易所涉嫌財務違規,聲明強調證監會及商罪科,分別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及《警隊條例》,執行法定職責去防止及偵查刑事罪行。兩個機構有獨立職能,以適當地執行兩條條例,有關職能相輔相成,亦對維護香港金融市場的穩健性,起着重要作用。

聲明說,雙方分別就商交所案件的調查仍在進行,並一直保持緊密聯繫及全面協作,在符合公眾利益的原則下,依法有效及公正執行有關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