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麗芸暫時撤回要求罷免黃毓民陳偉業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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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5-31 17:10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5-31 17:10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討論,民建聯議員蔣麗芸提出,要求以內會名義,在立法會大會提出罷免黃毓民及陳偉業議案。黃毓民及陳偉業早前因非法集結等罪名,分別被判入獄四個月及三個月,但獲准緩刑。由於有議員認為罷免議案可能涉及法律問題,蔣麗芸暫時撤回議案,下周五再在內委會提出,以便立法會法律顧問釐清相關法律問題。在會上,多名泛民議員,以及自由黨田北俊、新民黨田北辰、經民聯石禮謙都反對,認為黃毓民及陳偉業並非因個人利益犯案,又獲准緩刑,與即時入獄有分別。但多名民建聯議員就支持動議,其中鍾樹根指出,兩人已判刑,即使是以緩刑方式執行,都不影響啟動罷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