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第三次到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公開聆訊作供,多名議員都關注他任內送禮及收禮問題。帳委會主席石禮謙指湯顯明,曾經接受最高人民檢察院贈送一個價值二十多萬的屏風,質疑他不應該接受如此貴價禮物。湯顯明解釋,屏風是贈予廉署新大樓落成的禮物,認為有特別意義,標誌廉署進入新紀元,並且他並非個人收受,在大樓啟用當日亦曾帶主禮嘉賓行政長官曾蔭權往參觀。湯顯明又說,傳媒報道他任內以百萬元送禮是不正確,亦不清晰,令人感覺他花很多錢送禮,湯顯明強調署方很多時,只是送出原子筆等紀念品,他稍後會徴詢法律意見,如何回應相關報道。湯顯明強調,送禮非為個人回報,不是為提升、讚賞,在部門立場只是禮尚往來,回應對方的濃情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