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回答議員質詢時重申,當局認為行政會議成員目前的申報制度嚴謹有效,她充分理解市民對行會成員的期望,而在逐項申報中,已要求行會成員向行政長官披露債務,她說,行政長官委任行會非官守成員,會考慮他的能力、專業知識及品格。議員何俊仁質疑行會成員只向特首申報債務,未能讓公眾監察,制度有不足之處。林鄭月娥說,特區政府會因應公眾期望,隨著公眾對道德的要求,有需要會與時並進,作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