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討論是否要立法確立工人集體談判權。提出動議的工黨李卓人表示,香港財富分配不均,工人往往被剝削,處於弱勢,若有集體談判權,將可減少因誤解而產生的磨擦,增強員工歸屬感,提升生產力,一石二鳥。他又指,在碼頭工人罷工事件中,外判商漠視政府及工人意願,拒絕出席談判會議,要求政府盡快落實國際勞工組織的建議,立法為集體談判訂定客觀程序,確定職工會的代表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