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文指部門首長有權因應需要安排員工培訓
本地
發佈時間 2013-06-06 10:3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6-06 10:32
有報道指衛生署助理署長蔡美儀,獲批一年有薪假期,接受實習大律師的訓練,以取得執業資格,期間全數支取近160萬元薪酬。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指,根據公務員規例,每個部門的首長,都有權因應需要,為員工提供培訓,而且都有法定指引,相信今次的爭議,是基於培訓性質,並非衛生範圍,而是法律範圍。
被問到部門的藏酒量,高永文就說,每個部門都有酬酢需要,但重申會按既定規則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