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指安排助理署長接受實習大律師訓練有實際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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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6-06 12:20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6-06 12:20
衛生署助理署長蔡美儀,獲批一年有薪假期,接受實習大律師的訓練,以取得執業資格,期間全數支取近160萬元薪酬。衞生署回應指,他們須執行多項公共衞生法例,並因應社會需要及國際衞生法例發展,制訂或修改本地法例,加上近年前線調查及執法權力屢遇挑戰,所以有需要培訓兼具公共衞生及法律資歷的人員,為確保相關意見可承受法律挑戰,所以需具執業律師資格。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指,根據公務員規例,每個部門的首長,都有權因應需要,為員工提供培訓,指今次安排符合既定規矩,而目前國際對公共衛生法例日益重視,加上不斷面對傳染病挑戰,他個人認為今次安排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