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平涼市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任增祿貪污案昨日宣判,任增祿犯受賄罪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終身監禁,終身褫奪政治權利,並充公全部個人財產,包括991萬賄款和不明來源的411萬財產。任增祿於05年至12年期間,曾任華亨縣縣長、華亨縣縣委書記和平涼市人大常委會副主席。他利用職位,操控建築工程和人事調動,從中收受賄款合共991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