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校長帶女生開房一審判監十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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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6-20 19:2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6-20 19:22
海南萬寧第二小學的校長陳在鵬,及當地房管局一名前員工馮小松,上月初分別帶小學女生到酒店開房,海南省中級法院一審裁定強姦罪名成立,陳在鵬判監十三年半,馮小松就判監十一年半,馮小松表示會提出上訴。由於案中的六名受害女生仍未成年,審訊過程並無公開。六名受害女生上月初一度失蹤,其後在海口及萬寧兩地分別被尋回。醫院檢查確定,六名女生遭到猥褻。市教育部門事後將陳在鵬革職。案件原本由萬寧市法院審理,其後改由省中級法院負責審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