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通過對食物銀行撥款兩億元,將申請者的受助時間由六星期延長至八星期,按通脹調升機構營運費一成,亦會將使用量較高的地區細分,令服務分區由五個增至七個,額外撥款七月開始發放。多名議員認為,受助期增至八星期仍然不足,現時越來越多人需要長期尋求食物援助,要求政府檢討綜緩制度,是否出了問題,亦有議員擔心計劃被濫用。政府表示,會有既定機制防止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