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以反間諜法,及盜竊政府財產三項罪名,正式起訴潛逃到本港的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華盛頓郵報說,華府已要求香港政府拘捕斯諾登。保安局長黎棟國表示,政府對斯諾登事件的立場同取態清楚,他不會再評論,亦不回應政府是否收到美方要求本港拘捕斯諾登。警務處長曾偉雄表示,港府會按香港法律及現有機制,處理斯諾登案件,細節不方便披露,他強調在香港,是執行香港法律,並非其他國家法律。曾偉雄又不評論,警方安排斯諾登入住安全屋的報道。

公民黨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表示,斯諾登可以罪名屬於政治性質為由,在庭上抗辯,又話即使法庭最終認為斯諾登需要引渡,仍需行政長官簽署遞解令,中央政府可以指示行政長官不簽發指令,將斯諾登留在本港。他又表示如果引渡程序已經啟動,立法會將難以跟進。前保安局長兼新民黨葉劉淑儀表示,政府如收到移交請求,要先知會中央政府。根據《逃犯條例》和港美雙邊協議,若果進行移交,兩地要有對等控罪。